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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关于征集2020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4-10      来源:创新内蒙古

通知丨关于征集2020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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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财政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政发〔2017〕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18〕11号),现面向全区征集2020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类型

(一)交易方后补助

1.购买技术成果。工商注册和纳税所在地均在我区的企事业单位购买技术,以及购买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中介等科技服务的。

2.转让技术成果。工商注册和纳税所在地均在我区的企事业单位转让技术成果的。

(二)服务方后补助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绩效突出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领域。

(二)申请单位应符合科研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实施成果转化的,可按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及年度股权实际收益申请后补助。

(四)首次申报的技术交易项目应签订技术合同并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签订日期或实际交易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续申报的技术交易项目需提供2019年度交易凭证,并提交上年度成果转化绩效报告。

(六)企业的关联方之间进行技术交易不得申请后补助。交易双方中有一方为机关法人的不得申请后补助。卖方同一技术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已获得2019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后补助。

(七)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程序。

技术交易后补助通过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imsti.cn)进入技术交易后补助系统,办理申报事宜。

1.交易方后补助。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由盟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审核。区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直接提交自治区技术市场办公室复审、自治区科技厅终审。审核通过后,申报方下载打印3份后补助申报书,报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盖章。

2.服务方后补助。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填报申报书,下载打印3份向所在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申报。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设立条件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经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方,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绩效自评报告,由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后提交自治区技术市场办公室复审、自治区科技厅终审。

(二)材料报送。

各盟市科技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自治区主管部门务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文件、汇总表,分别报送自治区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财政厅科技文化处各1份。申报书经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自治区技术市场办公室一式3份。

(三)项目申报及技术服务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杨  勇  0471-6328614

自治区财政厅科技文化处: 詹世强  0471-4192172

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范二永  0471-6328766


附件:

1.2020年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申请汇总表

2.交易方后补助申报书

3.服务方后补助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