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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一次性人才奖励办理公告

时间:2023-11-03      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落实好《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深入推进“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在呼就业创业,现将“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一次性人才奖励业务办理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市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等“六大产业集群”的规上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对与企业依法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标准

工作1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我市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等“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由市统计局按照认定标准确定。

(二)申请人为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申请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在2021622日之后。

(四)申请人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已经工作满一年(以社保缴纳为准)。

(五)申请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一次性人才奖励审批表》(附件1);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保证提交申请当日起3个月内可查)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五、办理时间

每月1-10日集中受理,进行材料收集、汇总、审核。

六、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人才到企业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按照要求上交材料。

(二)各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审核高校毕业生学历及学位等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要求;查询高校毕业生在社保系统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起始时间是否一致,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社保缴纳是否超过12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是否超过5年,申请时是否为在职状态;通过市统计局按年度提供的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名单查询企业是否符合要求。

(三)各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在同级政府官网或人社部门官网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一次性人才奖励审批表》报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报至市财政局。

(五)市财政局按人社部门报送情况,拨付资金至市人社局账户。

(六)由市人社局将奖励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七)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按年对奖励发放情况进行审计。

 

附件:1.“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一次性人才奖励审批表

2.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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