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园区动态 > 详情页

新闻资讯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令(第1号)

时间:2020-02-03      来源: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

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派驻各单位,各直属国有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到了最紧要的时刻,开发区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在当前非常时期,为了确保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工作实际,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按照战时纪律,本着“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决定如下。 
    一、从严履职 
    (一)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无条件服从开发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到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振精神、主动靠前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为坚决打赢开发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从重执纪 
    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工委、纪工委将按照战时纪律,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如出现下列情况,经开发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并报请党工委研究后,将依规依纪坚决予以相关单位和个人党纪政务处分。视情节轻重,在予以相应的党纪处分外,党员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从重予以行政处分、免职、降职、撤职乃至开除,聘用和合同制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且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要求不重视、布置不周密、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 
    (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行动迟缓、消极应付、不担当、怕担事的;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包联企业责任单位和个人因排查工作疏漏造成疫情扩散的; 
    (六)包联企业责任单位和个人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点监控人员私自、任意流动的; 
    (七)包联企业责任单位和个人在包联范围内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九)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十一)经企业或群众举报反映,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经核查属实的。 
    三、从快处置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发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将以快查、快办、快结的方式,从速做出处置处理决定。 
    四、从实奖励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涌现出来的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甘于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组织、行政和物质奖励。 

    本令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来源: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 公众号)